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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关于开展2015年厦门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5-07    浏览:1214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促进资产评估机构改进和提升内部管理、执业水平,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资产评估行业优质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推动评估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5]5号)、中评协《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中评协《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中评协[2015]51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企(2015)14号)等的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厦门市2015年度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组的组成

    成立厦门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福建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卢水荣担任,副主任由厦门市评协秘书长汤金木,厦门市财政局企业处尤小涛担任。本次检查成立检查组,由协会监管部工作人员和三名职业道德好、理论水平较高、执业经验丰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检查组的检查质量及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负责。

    二、检查对象与方式

    2015年的检查工作采取抽查方式进行。

    截止目前厦门市共有资产评估机构22家,其中1家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机构,余21家。本年度抽查对象按照非证券业务资格机构数量之20%比例确定,具体安排以下4家评估机构作为本次抽查对象:

    1、厦门欣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福建银晟资产评估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4、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以上述被检查机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的资产评估业务执行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合法合规情况为主。根据被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及检查需要,可以延伸抽查过去5年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

    1、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情况;

    2、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情况;

    3、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情况;

    4、资产评估机构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情况;

    5、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

    四、各项检查要点

    1、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检查次序为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检查工作以抽取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是: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没有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等。

    2、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对分支机构管理以及持续满足设立条件等方面情况的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机构上报检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是:资产评估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检查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主要包括:执业质量控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评估业务管理和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对分支机构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

    五、检查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检查人员配备。市检查办公室在5月8日前完成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确定并通知检查对象工作;5月12日前完成对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前准备工作。组建检查组的同时,通知被检查对象在5月12日前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有: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并抓紧做好2014年度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的立卷归档和发文登记工作。被抽调检查人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位。

    (三)检查组实地检查工作。5月13日至5月31日为现场实地检查阶段。检查程序及检查人员的权利和检查纪律,按照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检查对象应当在检查组到达前,完成检查通知书要求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以下检查配合工作:

    1、给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

    3、安排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

    4、及时给检查组提供检查工作需要的所有资料;

    5、检查组认为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四)检查总结和处理工作

    1、8月底前完成检查总结和处理工作,并将本次检查工作总结报送上级检查办公室。检查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检查取得的成效,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的经营状况,针对检查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对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有关建议等。

    2、对检查发现的内部管理规范和执业质量好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市检查办公室将上报上级检查办公室予以表彰。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执业行为,将按照行业自律惩戒规定予以处理。对检查发现涉及违反《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及《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财政部令第15号)有关规定的问题,将移交省财政厅依法处理。

    六、检查案例及优秀检查人员推荐

    厦门市检查办将上报1-2个典型案例。对于在检查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的检查人员,将报上级检查办公室予以表彰。

    厦门市检查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18楼

    厦门市检查工作联系人:厦门市资产评估协会  黄  毅

    联系电话与传真:0592-5049451

    电子邮箱:HJS0430@163.COM

     

    厦门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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